易綱表示,人民銀行聯合相關部門不斷完善綠色金融頂層設計,開展了多方面工作:促進資金流入綠色行業和領域。首先是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。其次是強化信息報告和披露。金融機構目前需要披露銀行間市場綠色金融債、報告綠色信貸的資金使用情況和投向,未來還將分步建立強制的信息披露制度,覆蓋各類金融機構和融資主體,統一披露標準。三是構建激勵機制。央行已將綠色債券和綠色貸款納入央行貸款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圍,并將創設碳減排支持工具,激勵金融機構為碳減排提供資金支持。人民銀行還將通過商業銀行評級、存款保險費率、宏觀審慎評估等渠道加大對綠色金融和碳減排的支持力度。
易綱也表示,央行也開展了促進跨境綠色資金流動的工作。一方面,將盡快制定綠色金融共同分類標準。目前,我們正與歐盟共同推動綠色分類標準的國際趨同,爭取年內出臺一套共同的分類標準,供國際投資者參考,促進國際綠色金融協同發展。另一方面,將繼續擴大金融業開放,便利國際投資者參與中國綠色金融市場。我們將在全面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的基礎上,不斷擴大外資金融機構業務范圍,擴大資本市場雙向開放,增強中國綠色金融市場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。
“我們還將在外匯儲備中繼續增加對綠色債券的配置,控制投資高碳資產,在投資風險管理框架中納入氣候因素。在金融機構層面,我們將鼓勵金融機構早做準備,積極應對氣候挑戰。”他說。
周小川:碳交易要能產生足夠激勵
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、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表示,建設碳市場的一項主要考慮因素是如何引導投資助力減排目標。
周小川稱,碳交易要能產生足夠激勵,碳價格應相對比較穩定,能夠對長期投資科技創新起到引導作用。他強調,要考慮碳達峰、碳中和過渡性的減排經濟活動能否得到補償,能否在交易中得到激勵。
此外,周小川表示:“多排放的人要購買碳配額,碳配額的收費應該100%用于減排的經濟活動。”
馬駿:“綠”或“不綠”應有明確標準
對于綠色金融向中小企業延伸的問題,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主任馬駿表示,當下最大的困難是小微企業還沒有綠色的界定標準,因此大量小微企業無法享受各種綠色金融的優惠。未來應對衡量小微企業“綠”或“不綠”有一套明確的標準。
提及綠色產業引來大量投資是否會造成浪費的問題,馬駿認為,在某些領域中可能會出現浪費,但關鍵在于引導方式。如果用行政性手段引導,可能會出現一窩蜂扎堆的現象,導致產能過剩,而市場機制往往可以更有效避免短期內過度投資的風險。即使政府要進行引導,也要通過市場化機制來引導。比如通過碳市場、碳稅,通過綠色金融的貼息、擔保、再貸款、風險權重調整等,調節企業投資成本,通過成本變化影響預期收益率。
張文才:加快推動綠色債券品種創新
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張文才表示,加強對投資項目環境與社會風險的管理,進一步精準識別和認定綠色信貸項目,發揮信貸資金對綠色產業的導向作用。
他表示,農發行將加快推動綠色債券品種的創新,探索碳匯債券、藍色債券、氣候債券等專項債券發行,豐富綠色債券的主題品種,積極開拓國外發債渠道,擴大綠色債券規模,為綠色金融服務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。
歐陽衛民:強化政策協同配合
國家開發銀行行長歐陽衛民表示,目前中國已經建立一系列綠色金融基礎制度,包括相關標準、信息評估和評估認定等。下一步要繼續完善有關制度,強化與產業、財稅、環保等政策的協同配合。